發布時間 : 2015-08-07 11:20:34
來源 : 金站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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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站網訊 楚天都市報訊(記者劉孝斌)江夏的申先生想申請成為滴滴專車司機,結果發現自己的車牌號已被他人注冊。注冊的駕駛員、車輛行駛證上的車主他都不認識。昨日,記者聯系申先生時,他還在為此煩惱。
2014年4月,申先生買了一輛奇瑞,車牌號為鄂AL4L××。今年7月,申先生用手機申請成為滴滴專車司機,但是幾次都沒有成功。不解之下,申先生撥打滴滴專車司機服務熱線。工作人員告訴他,他的車牌號已被一個名叫周沖的男子注冊過,而車輛行駛證上車主名叫謝再鋒,這兩人申先生均不認識。
他人為什么可以隨便用自己的車牌注冊?申先生質疑,為什么審核時可以不經過車主同意,隨意可以用他人的車牌注冊?萬一出現什么問題,該誰承擔責任?
3日,記者撥打了滴滴專車司機服務熱線,告訴對方自己是楚天都市報記者,并介紹了申先生反映的情況。工號2056的值班男子查閱后告訴記者,車牌號鄂AL4L××今年7月7日確實被周沖注冊過。
當記者詢問注冊程序和要求時,值班男子稱,注冊成滴滴專車司機,只要駕駛證、身份證、銀行卡等是本人的即可,車輛不一定要是本人的。記者又問:“是否意味著可以隨意用他人車牌號注冊,也不用管上路的車是不是注冊時填寫的車牌。”值班男子稱,這些問題他無法回答,需要向上級主管匯報,然后給予答復。至昨日發稿前,記者沒有得到任何回復。
值班男子向記者提供司機周沖的手機號碼,記者發現號碼屬地為江西吉安,記者連續多日撥打一直處于關機狀態。
記者就此事咨詢了武漢市客管處、運管處,都稱不歸他們管理。5日中午,申先生報警。警方稱,如果發現同號牌的套牌車將依法予以查處。
北京友恒(武漢)律師事務所秦小雙主任表示,周沖擅自使用申先生車牌號進行注冊,是一種不誠信的行為,損害了申先生的合法權益。滴滴專車的管理公司在注冊審核時,存在把關不嚴,導致可冒用他人車牌注冊的情形,也應該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。